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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與條件

承租人的義務

1. 承租人(客戶)同意租約的條款並已收到租約副本。

2. 承租人和指定駕駛員必須年滿 21 歲,並在租賃日期前至少一年持有有效駕駛執照。

3. 從簽訂合約之日起,直到車輛在 My Car 的預訂系統中登記為已歸還,承租人對車輛負責。只有租賃協議中指定的駕駛員才允許駕駛車輛。如果車輛由未在本租賃協議中登記的人員駕駛,則所有保險將失效,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對車輛可能遭受的損害或可能對其他人、物體或車輛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並有義務全額賠償此類損害。

4. 駕駛車輛時應小心謹慎,隨時注意路況和天氣狀況,並始終遵守冰島的法律法規。任何因使用車輛而產生的罰款或罰金將從租車人租車開始時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

5. 承租人有責任支付任何停車罰單、道路通行費或與車輛使用相關的其他雜費(在其責任範圍內)。對於任何未支付的罰單,承租人需支付 2,500 冰島克朗的額外服務費。

6. 承租人應對車輛造成的任何損害或因車輛使用不當造成的任何不屬於保險範圍的損害承擔責任。此類損害可從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開始時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

7. 若發生碰撞和/或事故,租車人有責任立即聯繫並通知冰島警方和緊急服務部門(緊急電話號碼 - 112)以及 Alda 租車公司 +354 552 1700。租車人不得離開碰撞和/或事故現場,直至警察到達或填寫並簽署正式的事故報告。如果在事故發生後 12 小時內未向 Alda 租車公司報告任何損壞,則租車人將承擔責任,無論租賃協議中是否附帶碰撞損壞豁免(CDW)。

8. 租車人不得在法律禁止的地方駕駛車輛。租車人不得在雪堆、冰堆、冰川或冰凍湖泊、沙灘或大海中駕駛汽車。租車人不得在 Kjölur(35 號公路)、Kaldidalur(550 號公路)或其他山路/高地公路(冰島正式公路地圖上標有“F”的 F 公路)上駕駛車輛,除非是經 F 公路批准的 4x4 車輛,並且該 F 公路已由冰島道路管理局正式開放通車。租車人除須遵守冰島警方的罰款外,還將被處以最高 75,000 ISK 的公司罰款。這些費用將從租車期間開始時提供的租車人信用卡中扣除。

9. 承租人不得在受到任何麻醉劑(包括酒精、毒品或任何其他物質)影響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10. 租車人不得在車內吸煙。如有吸煙證據,租車人需承擔至少 75,000 冰島克朗的清潔費。此費用將從租車開始時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

11. 在任何情況下,該車輛不得帶出冰島。

12. 承租人對車輛運輸或遺留的所有物品負責,Alda Car Rental 對可能發生的任何物品竊盜概不負責。

13. 承租人無權對車輛進行任何維修。

14. 車輛不得借出、轉租,不得用於有償載客、載物。

15. 承租人應按列條件歸還車輛:

a) 所有配件和額外設備,包括GPS導航系統、輪胎、地圖、工具以及租賃開始時車輛內/上的任何其他物品,除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外,均應保持原狀。如有任何物品需要更換或維修,承租人同意此類費用可從租賃期開始時提供的承租人信用卡中扣除。車輛最終檢查將在清潔後進行。

b) 除非 Alda Car Rental 另有約定,否則應在租賃開始時約定的時間、日期和地點歸還車輛。如果未在正確的時間或地點歸還車輛,租車人同意承擔取回車輛並將其運回凱夫拉維克 Alda Car Rental 辦公室所產生的任何費用。此類費用可從租車人租賃開始時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

c) 油箱加滿。 Alda 租車公司有權根據 Alda 租車公司價目表向租車人收取任何缺失的燃油費用。目前,普通乘用車油箱每空四分之一收取 6000 冰島克朗,四驅車/廂型車收取 7500 冰島克朗。

16. 如承租人未依租賃協議約定時間歸還車輛,Alda Car Rental 有權自行或在警方協助下收回車輛,費用由承租人承擔,並按合約到期日後開始的每一天收取租金。租賃協議期限的任何延長均須經 Alda Car Rental 同意。此類費用可從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開始時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

17. 如果租車人沒有出現或在預定還車時間之前歸還車輛,則不會退還時間差費用。

18. 承租人必須提供一張信用卡,出於安全原因,所有租車開始時都會被扣款,即使代金券涵蓋了全部租車費用。此信用卡扣款可用於支付所有額外費用:保險費、延期費、停車罰單、損壞賠償費、燃油損失費或因使用所租車輛而產生的任何費用。

19. 承租人簽署本租賃協議,即表示承租人簽署信用卡提款協議,以防 Alda Car Rental 根據本租賃協議的規定合法收取任何款項。

Alda Car Rental 的義務

20. Alda Car Rental 同意租約條款並已收到其副本。

21. Alda Car Rental 將在正確的時間和日期提供車況良好、清潔且油箱滿的車輛。如果油箱未加滿,Alda Car Rental 將在租賃協議中註明。

22. 如果車輛因非租車人原因發生故障,Alda Car Rental 將盡快更換同等或更好的車輛,除非維修能夠快速完成且不會對租車人造成進一步幹擾。由於 Alda Car Rental 將努力快速解決任何此類問題,因此任何住宿補償將根據《冰島旅行法》提供。

23. Alda Car Rental 保證為其業務營運購買有效的責任保險。

保險

租車費用包含強制車輛保險,僅限於碰撞險 (CDW) 和第三方責任險 (TPL)。 CDW 包含以下險種:小型車(豐田卡羅拉及以下車型)195,000 冰島克朗;大型車(豐田卡羅拉 Cross 及以上車型)290,000 冰島克朗。 TPL 的包含情形詳見第 26 條 d 款。

25. 責任金額,也稱為自擔風險或免賠額,表示根據每種保險選項,承租人在發生損壞時應支付的金額。

26. 保險選項:

租車網站 www.aldacarrental.is 定義了汽車是小型車還是大型車。

a) 高級保險套餐:包括第 26 節的所有內容,且不承擔冰島克朗責任。

b) 擋風玻璃保護險 (WP):承保因碎石撞擊造成的擋風玻璃損壞。不含 WP 的標準責任保險保費為 220,000 冰島克朗(豐田卡羅拉及以下車型)或 320,000 冰島克朗(豐田卡羅拉 Cross 及以上車型),購買擋風玻璃保護險或高級保險後,保費可降至零。每日費用:2,990 冰島克朗(豐田卡羅拉及以下車型)或 3,490 冰島克朗(豐田卡羅拉 Cross 及以上車型)。

c) 超級碰撞損害豁免 (SCDW):承保因碰撞、涉及動物或本條款與條件第 27 條所述除外責任而造成的車身損壞。此保險還涵蓋駕駛員和車內所有乘客的受傷保障。它涵蓋緊急醫療、住院、體檢和其他相關費用。若承租人違反本條款與條件第 27 條,則此保險不適用。

d) 第三方責任險 (TPL):第三方責任險的賠償金額依租車時冰島法律規定執行。此條款也適用於個人駕駛的責任險。此租車包含第三人責任險和人身意外險。

e) 碎石險 (GP):碎石險承保因其他車輛、機器或人員拋擲碎石或石塊撞擊車輛而對擋風玻璃、大燈、前保險桿、後視鏡、引擎蓋或其他車輛部件造成的損壞。碎石險不承保因石塊撞擊散熱器或引擎造成的損壞。

f) 竊盜保護:涵蓋租賃車輛和車內租賃人財物的竊盜。

g) 沙塵和火山灰保護 (SAAP):涵蓋沙塵和火山灰風暴造成的損壞,包括噴砂油漆、塑膠裝飾甚至破碎的窗戶。

h) 輪胎保證 (TP):輪胎保險:輪胎保險涵蓋輪胎和輪轂。如果發生爆胎,租車人負責用備胎更換輪胎。如果租車人無法自行更換輪胎,則負責安排車輛運送至最近的輪胎店進行維修或更換。

i) 鑰匙遺失保障:如果您的鑰匙遺失,您將獲得一把替換鑰匙,並享有註冊費用。鑰匙的運費已包含在保險中。

租車人有責任將鑰匙帶到最近的維修廠,並將其編程到車輛上。若需要用拖車將車輛拖曳至維修廠,租車人需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j) 動物保護造成的損害:涵蓋馬或羊等動物對車輛造成的損害。

k) 如果汽車因水而受損,且損壞是由水浸入造成的,則不在任何保險範圍內,並且是租車人的責任。

27. 以下情況不屬於任何保險範圍。承租人應承擔全部維修費用以及任何直接費用,例如運輸費、恢復費、第三方修復費或任何可能與以下行為相關的費用:

a) 打開門時強風吹起造成的損壞。

b) 在車輛油箱中加註錯誤的燃油。

c) 車輛底盤和底盤的損壞,以及在河流、湖泊或海洋中行駛造成的水損。這不包括高級保險套餐涵蓋的輪胎和輪轂,但包括在崎嶇道路上魯莽駕駛、刮擦車底、路面、河岸或路肩上卡住石頭造成的損壞。行駛過程中石頭撞擊車輛底部造成的損壞也同樣適用。

d) 駕駛人故意損壞或因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壞。

e) 因駕駛受到酒精、興奮劑或鎮靜劑的影響,或因任何其他原因無法安全駕駛車輛而造成的損害。

f) 因比賽或試駕而造成的損壞。

g) 因自然力量、戰爭、革命、內亂或暴動所造成的損害。

h) 車內損壞,例如:座椅、地毯或墊子被燒出孔洞、零件破損、飾邊、內裝被刮傷或任何非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壞。

i) 在禁止車輛通行的地方駕駛造成的損害,例如小路、軌道、雪岸、冰面、未截斷的河流或溪流、海灘、僅

退潮時可進入,或進入其他無路區域。

j) 如果車輛通過海運,則因海浪/海水造成的損壞。

k) 因在法律禁止的地區駕駛而造成的車輛損壞,如上所述

承租人義務第8點。

l) 因不負責任的行為(例如攀爬車頂、在車頂上放置重物或任何其他不屬於責任範圍的疏忽行為)而對車頂造成的損壞

事故或不可抗力事件的直接結果。

n) 拖吊費用:車輛運輸費用始終由租車人承擔。如果事後發現車輛有缺陷,或在發生事故時被認定為正常,則費用將予以報銷。如果需要將鑰匙或輪胎送回租車人,則費用由租車人負擔。

O) 若車輛在事故中受損,每次事故將加收 16,000 ISK 的服務費。

一般條件

28.承租人在本租賃協議上簽字確認其收到的車輛及附件狀況良好,並已向 Alda 汽車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指出任何不一致之處。

29. 在租車人的責任範圍內,本租車協議應隨時放在車輛內。

30. 本租賃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補充和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31. 若租車人違反本協議,則 Alda Car Rental 不承擔任何因違約而導致的租車費用的部分或全部退還或相關費用。

32. 冰島法律適用於依據上述條款達成的協議。這包括可能提出的任何賠償要求。這適用於賠償的基礎和計算。同樣適用於基於本協議以外的責任的損害索賠。如果因租約而產生法律糾紛,應在Alda Car Rental的法律管轄地-冰島雷克雅維克地方法院審理。

33. 向承租人提出的賠償要求可能會被處以爭議金額至少 20% 的附加費,以涵蓋 Alda Car Rental 產生的任何收款/法律費用。

34. 雙方就租賃協議所發生的任何爭議均可提交冰島消費者協會和冰島旅遊業協會的仲裁委員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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